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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期 总第855期
2014年6月6日
关于做好我市离岗赤脚医生
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建议
长沙市政协委员、民革党员、长沙市卫生局副局长 欧志明
民革长沙市委宣传处处长 杨舜尧
赤脚医生为改变当时农村群众缺医少药看病难的问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做好我市农村已离岗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改善其生活待遇,具有重要意义,亟须列入议事日程。
赤脚医生受命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末都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主力军。据市卫生局2013年底统计,长沙市现有老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约3600人,工作年限10至30年以上不等。其中,工作10——20年约1100人,20——30年约900人,30年以上约1500人; 50岁以下约500人,51岁——55岁约200人,56岁——60岁约700人,60岁以上约2100人。2007年,我市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曾选聘1366名原赤脚医生到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工作。目前,我市离岗赤脚医生约2200名,年龄最大的已80多岁。曾经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农村白衣天使”已是花甲、古稀之年,却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障,其中,部分人甚至贫病交加,老无所养,晚景凄凉,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而同在农村的兽医、民办教师、村委会干部、农电员、电影放映员等人员的养老问题已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唯独赤脚医生,政府没有出台解决他们养老和生活困难的政策措施。可以说,已离岗赤脚医生现在的生存待遇与他们当年为农村卫生事业所作的贡献不太相称。
近年来,我市离岗老赤脚医生上访频繁,规模越来越大,并有跨区域串联上访行为,已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对于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高度关心并有意解决,2013年8月30日,国家卫计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制订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我国北京、广东、安徽、河南、江苏、甘肃及山西太原等部分省市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离岗赤脚医生发放300元/月——900元/月的生活困难补助,解决他们老无所养的后顾之忧。
为此建议:
依据中央政策和有关精神,我市先行先试,尽快出台离岗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的具体实施意见(办法),使已离岗赤脚医生真正老有所养。补助标准可参照民办教师的教龄津贴标准或者其他省、市出台的补贴政策,对我市农村已离岗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赤脚医生,根据其工作年限,发放生活补贴。资金来源可以采取市、县(区)5:5比例解决。